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始建于1962年12月,是集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创新研究为一体,以承担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和国防军工配套项目为主的综合开发类科研机构,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实力和工程化基础。
我院编制数为260,现有在职职工183人,其中研究员16人。科研人员中有博士6人,硕士30人。研究院具有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黑龙江省博士后产业基地和科学院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院现已通过国标ISO9001:2000和国军标GJB9001A-2001质量体系认证和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并取得国家武器装备科研与生产许可证。
建院以来共取得科研成果630项,其中,获奖成果167项。在获奖成果中,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和全国科学大会奖8项,省、部级奖励66项,地、市级奖励93项,获国家专利21项。
二、招聘计划
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学历 |
科研 |
高分子化学
有机化学 |
2 |
统招硕士 |
科研 |
化工(催化) |
1 |
统招硕士 |
三、招聘原则
面向全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四、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国家统招硕士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外语四级以上;
3.身体健康;
4.具有从事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6日—2009 年1月16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下列材料(不接待来访):
(1)个人简历(近期照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及工作经历、应聘岗位、联系方式等;
(2)学历、学位等证书;
(3)本科、硕士成绩单、外语及计算机专业技能证书。
电子邮件:swywy@163.com
地 址:哈尔滨市中山路164号
邮政编码:150040
联 系 人:王玉
联系电话:0451-82623691
3. 材料、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要求,对符合专业需要的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业务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查,筛选符合条件人选,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4.考试、考核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试、考核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确定考核方式及内容。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先笔试再面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为主。面试的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仪表、语言表达、外语运用、专业技能等相关方面能力。由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定。(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人选确定及公示
由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经院领导讨论通过后,对拟聘人员在省人事编制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期满无异议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依据省人事厅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核定工资,落编等相关手续。拟聘人员需提交正规医院出具体检合格表。
六、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人事部负责解释与实施。